绿色发展,就其要义来讲,是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。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,用之不觉,失之难存。这种特殊属性,决定了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,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,这是不可抗拒的发展规律。就此而言,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,要坚持保护优先、生态优先,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搞好开发利用。青海较大的价值在生态、较大的责任在生态、较大的潜力也在生态。实践证明,在三江源地区限制或禁止开发,不是妨碍发展,恰恰是有利于发展。一些地区大力修复生态,实现从卖资源到“卖风景”的发展方式转身,同样诠释了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“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”的发展之道。
理念是实践的先导。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并不矛盾,要实现二者的双赢,就必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,树立大局观、长远观、整体观。在这方面,我们有过深刻的教训。当前,各类环境污染呈高发态势,成为民生之患、民心之痛,要彻底扭转这种状况,就必须切实转变发展理念。对各级干部来说,要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,决不能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,决不走因小失大、寅吃卯粮、急功近利的老路。从提出“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,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”,到要求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应“共抓大保护,不搞大开发”,再到提出保护三江源、保护“中华水塔”要坚持保护优先、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恢复相结合,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工作部署,贯穿着一条鲜明的思想主线: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,担当起推进绿色发展、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责任。
绿色发展既是理念又是举措,关键是真抓实干、落实到位,闯出一条发展新路子。摆脱“傻大黑粗”的高耗能、高污染困境,就要走发展循环经济这条必由之路,加强产业流程、技术、工艺创新,才能努力做到低消耗、低排放、高效益,让宝贵资源永续利用、造福人民。对青海这样集民族地区、贫困地区和生态屏障区等于一身的地方来说,更要全方位打好“生态牌”、念好“生态经”。统筹推进生态工程、节能减排、环境整治、美丽城乡建设,加强环青海湖地区生态保护、退耕还林还草、三北防护林等建设,搞好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,实施好生态移民,通过改善生态推动脱贫攻坚,才能确保“一江清水向东流”,让绿水青山成为群众致富圆梦的较大资源、较大靠山。
生态兴则文明兴,生态衰则文明衰。建设天蓝、地绿、水清的美丽中国,建设基于良好生态环境的健康中国,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,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。让我们行动起来,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、共筑生态文明,奋力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新境界。